網路函  

 

  2012.12.19 搭乘復興航空回新加坡之後 所發生的行李錯掛事件

  陸續延伸 復興航空在新加坡委託SATS負責相關行李事宜部門

  在我們登記 行李掛失之時  我向對方要求提供  "復興航空 駐新加坡的連絡電話"

  對方很 "篤定地回答我:  No, we don't have their contact number"

  之後一連串的接洽方式 則是由小四我一人  "自立救濟" 方式 

  才終於能在2012.12.21下午約5點左右 才得以 "平安取得行李三件回家"

 

  上圖 是小四在此事件發生之後 連寫三篇文章 

  表達對於復興航空對於 "掛錯行李"的處理方式/態度以及無法提供有效連絡方式

  至以本人最深切且不滿的吐訴管道

 

  2013.01.08 這一天早上  

  小四的郵箱裡 收到 復興航空 國內、大陸地面服務處 不知職稱為何 "劉先生"來信

  內容就如上圖 劉先生所提的 ...

  他在信上提到:

  1.   "會將我的反應 告知其最高主管"

  2.  "致上最深的歉意 不奢求我的諒解 但希望能再給個機會"

  3.  "會再接著處理後續  以將我不悅的心情降至最低"

 

  然而到目前為止  我仍沒有回信給他  ...  因為我在等著一個更重要的信件來到~~

 

 

 

 

電話費用

 

  2013.01.24  這一天  我終於等到這封很重要的信件到來

 上列一共有七筆 我從2012.12.20早上8點05分開始 一直打到下午3點45分的記錄

 

  裡頭的電話記錄包括:

  復興航空總公司辦公室(2次)、桃園航空站、

  桃園復興航空、桃園復興行李組客服組(2次)

 

  打回台灣的費用

  一共 SGD56.5948  換算台幣大約 NT1,336元

  通話時數 47分34秒  換算平均每分鐘台幣要花NT28元

 

  另外還有...

  

 

 

電話費用1

 

 之後在桃園復興行李組楊主任提供  "新加坡連絡人: 邱主任"的電話後

  我平常極少在打電話的人  也在這次帳單裡 看到Outgoing 通訊部分 

  這裡有包括 我打了兩次電話到SATS 詢問行李事宜  另外也包括打給邱主任

 

 

 

旅行中的行李3

 

  上頭這張支票  復興航空針對 "行李掛錯"問題 提供新幣SGD100元的賠償

  

 

  P.S.

  這件事 到我寫這一篇為止 我的心情仍沒有因為

  他們後來寄給我的道歉信函和支票而好多

  畢竟這是一件  令我永生難以忘懷的經驗  而且是以這麼不悅的方式:

 

  1. 針對之前三篇文章提到  我對於復興航空在整件事情的處理方式很不能苟同,

      沒有人主動打過一通電話來道歉

      跟著行李去旅行 (上集)-------  (中集)  -------  (下集)

 

  2.  P桑提到:這件事情可大可小, 應該出面道歉的不只是在地勤組的L先生,

      其內部高級主管也得出面道歉,因為這件事的開端從頭至尾

      都是由倒楣鬼受害人自己不斷地找人 最後才得以拿回行李

 

3.  P桑提到  這件事雖然是由小四我來處理 但基本上是兩個受害人 而非一個受害人

     所以這張支票的賠償似乎過於草率

 

4.  這件事 在我收到邱主任寄送的支票和代為轉達的道歉信函後  

     PO文在本人的部落格上,才終於得到貴公司客訴部門的 "電子郵件連繫"  

     但在1月8日過後 也再無任何下文了,

     請問這樣的處理方式  該如何能像信件上所提及 "給機會  降低我的不滿情緒"??

 

5.  我等到這一天才又PO文  主要目的是要讓貴公司看到 我所言無任何不實  

     我的確很早就至電到貴公司

     但是 你們官網上面寫著: 平日 早上8點到下午7點  /  假日 早上8點到下午5點

     但我第一通是8點05分打去 卻是...要我8點30分再打去  ...(這又該如何做解釋??)

  

時間

 

   6. 上圖的新加坡電話並不是可以直接連絡到處理緊急事件連絡單位

        (需得再多解釋一遍狀況 才會有人提供正確的連絡方式)

 

  7.  總公司的客訴中心 得再經由總機告知才能取得 

 

  綜合以上這些因素  再加上之後劉先生的那封來信

  他在信件上附上是由我的Blog 文章得知此事...

  坦白說  我真的很無言

  發生一件這麼大烏龍又讓人氣急敗壞的事

  如果今天我沒有PO文在無邊界網路世界的話  

  那麼我們在2012.12.19的事件  是不是就只不過個 "鼻屎都比不過"來做無聲結尾

 

  劉先生的這封信  到目前為止仍沒下文

  貴公司的高級主管真的是對此事也見怪不怪

  或許在高級主管的心裡 不認為有那麼必要再follow下去 

  又或是  高級主管們最近年關很忙  這件事可待 "某天有空時 再來商議"??

 

  親愛的劉先生  我不清楚您主要負責的工作是什麼??  上網查找公司的網路評價?? 或是??

  我只是想讓您和貴公司了解的一件事

 

  有些事  不是用嘴說了就當作沒那件事  那倒不如都不要發生過...  

  既然 您來信告訴我 您明白我 "內心的憤怒"  "希望我能再給貴公司機會"..."會降低我的不滿"

 

  不過到此刻看來  這些您在信上答應我的事  

  似乎只是更加深了我  "內心的憤怒" 、 "不可能再給您們任何機會" 、

   "繼續加深我對貴公司的不滿"  ,因為已經過了17天  仍了無音訊

 

  話至此  不知是否還會有任何回應

  P桑說 我們不是要求你們的賠償金額給多少  雖然還是多少有些不滿 

  但最重要的是  若是2012.12.20 那天我們沒有 "棄而不捨"的精神 一直call out

  那麼 三件行李可能就此bye bye  

  那麼 或許也不會有任何的處理方案 (雖然是很弱的處理方式...)

 

  還有...

  別再只會道歉了  道歉一次真誠的就夠  不需要每次都說 多了就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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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到四小四賴南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